我是一名国企单位的出纳,有一天直管领导口头答应借给平级单位三万元用作周转请问我们的行为这是挪用公款吗?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是一名国企单位的出纳,有一天直管领导口头答应借给平级单位三万元用作周转,但是直管领导当时不在,没有签字办手续,就让平级单位的财务写了借条,会计当时没有入账,后来过了几个月,平级单位的会计拿现金还借款,由于之前借款没有入账,所以还款时也没有给他们开具收据,直接把借条还给了他们。现在我们单位正在被审计,审计...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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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宝伦刑事辩护团队竭诚为您服务。 一、根据您目前提供的案件信息,初步判断您不构成挪用公款罪。 二、基于您提供的案件事实,对你的案件做出如下法律分析: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您作为国企的出纳从主体方面是可以作为挪用公款罪的主体的。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共财产的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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