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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榆树至松原高速公路征地补偿

16年土地确权量地时,上面政策是多出的土地不往回收,少的也不给补,我分地时的面积是10亩,现在实测17.18亩,已经签字确权了,今年榆松高速在我的水稻田中间穿过,村上要把征地面积按百分之41的比例抽回去,土地确权是保护农民的权利,请问这样合理不合理?
ask3666903337|2017-03-15 12:38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5687112871

既然土地已经经过确权,则村上抽取比例的做法没有法律依据。
2017-03-15 12:5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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