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商先将公司股权质押给银行贷款,后与房屋购买者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在住房建局备案问1、这种情况下房屋购买方的合同是否属于无效合同2、有什么风险存在?
房地产开发商先将公司股权质押给银行贷款,后与房屋购买者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在住房建局备案,购房者按国家规定缴纳契税),房屋购买方又与银行签订房屋抵押贷款合同。问1、这种情况下房屋购买方的合同是否属于无效合同2、有什么风险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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