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弟一起买了一套房,房产证上是2个人的名字,当时开发商说我可以用公积金和商贷组合贷款80万,于是我们交了首付款、契税和维修基金约40万元,可是办贷款时银行通知因公积金新政策,无法受理组合贷款,只能商贷80万或垫付40万,公积金贷40万,这两种方式我都不能接受,可以要求开发商解除合同,退还首付款、契税和住房维修基金吗?
我和我弟一起买了一套房,房产证上是2个人的名字,当时开发商说我可以用公积金和商贷组合贷款80万,于是我们交了首付款、契税和维修基金约40万元,可是办贷款时银行通知因公积金新政策,无法受理组合贷款,只能商贷80万或垫付40万,公积金贷40万,这两种方式我都不能接受,可以要求开发商解除合同,退还首付款、契税和住房维修基金吗?
其他答案
尊敬的咨询者您好,根据你刚刚咨询的问题,你的这个情况,可以依法主张相应的权利的,建议直接向法院起诉主张相应的权益较为合适。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再次进行追问咨询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给我进行详细分析。
2020-11-12 13:1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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