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署新房购房合同留意事项有那些?可能会遇到的圈套 1、开发商手续不全 一些开发商在没有拿到预售证的状况下停止所谓的内部认购,这种销售行为是不合法的,固然价钱廉价,但是购房者也不能因小失大,在签约之前一定要确认开发商曾经拿到“五证二书”。 2、权益义务不对等 留意查看合同以及补充件上所填写的内容中权益与义务能否对等,假如开发商违约对付的利息是总房款的月万分之三,而购房者违约要付的利息却变成了日万分之 展开
签署新房购房合同留意事项有那些?可能会遇到的圈套 1、开发商手续不全 一些开发商在没有拿到预售证的状况下停止所谓的内部认购,这种销售行为是不合法的,固然价钱廉价,但是购房者也不能因小失大,在签约之前一定要确认开发商曾经拿到“五证二书”。 2、权益义务不对等 留意查看合同以及补充件上所填写的内容中权益与义务能否对等,假如开发商违约对付的利息是总房款的月万分之三,而购房者违约要付的利息却变成了日万分之三,这种状况下购房者一定要提出本人的意见。 3、空白条款藏玄机a 开发商交给客户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常常会有许多空白的中央,购房者以为合同签了就算是完成了,殊不知这些空白处为开发商日后作弊提供了条件,因而签署合同时一定不能留空白。 点击翻开原图 4、签署前先交定金 有些开发商签署合同前先交定金,却只给购房者一个收条,因而购房者一定要留意房屋买卖的付款方式能否标准,在合同中对付款的数额、期限、方式以及违约义务等作出商定。 5、交房日期不明白 有些开发商经常在合同上只注明完工日期,运用一些含糊词语,而不注明托付运用日期,因而购房者在签署购房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则为“*年*月*日”,并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当的违约义务。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