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异地转入流程如下:(1)办理流程:单位为转入职工开设个人账户→职工提供异地转入的材料→受理网点审核材料,并通过接续平台反馈至异地中心(3个工作日)→异地中心转账,款项到账且信息完整(由异地中心操作,5个工作日)→会计部资金转入与信息接收确认(3个工作日)→原受理网点为职工办理转移合并手续。(2)办理材料:①《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 展开
看到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异地转入流程如下:(1)办理流程:单位为转入职工开设个人账户→职工提供异地转入的材料→受理网点审核材料,并通过接续平台反馈至异地中心(3个工作日)→异地中心转账,款项到账且信息完整(由异地中心操作,5个工作日)→会计部资金转入与信息接收确认(3个工作日)→原受理网点为职工办理转移合并手续。(2)办理材料:①《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②职工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③并在前台签署《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表》和《职工个人账户合并申请表》(均无需盖单位公章);③职工本人办理的,提供职工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由单位经办人员办理的,出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提供职工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新单位公章或备案章),《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或备案章)一式一份。(3)办理地点: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办理。二、提取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3.租房自住的;4.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5.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7.出境定居的;8.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0.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1.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缴存余额的。 1-4项为部分提取,您具体可提取金额由前台核定后告知;5-11项为销户提取,提取金额为您公积金账户内余额。请选择符合上述情形的提取条件,详情可查阅我中心网站“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服务指南”的内容,链接如下: http://www.gzgjj.gov.cn/web/static/articles/catalog_2c9032504e77627c014e99d989ed02c0/2018-02-11/article_ff8080813b9be888013b9d8fa4fe0035/ff8080813b9be888013b9d8fa4fe0035.html ? 温馨提示:1.职工需要办理提取业务的,建议先登录中心网站个人办事大厅(http://www.gzgjj.gov.cn/gzgjj/gjjcx/201901/4fe1d6c9a7db4b29bba326c87282bd16.shtml)或手机APP、微信公众号进行提取预约(职工如没有网上登陆密码,应先到中心办事处、管理部或归集银行网点进行密码设置),已进行提取预约的可在归集银行网点优先办理。 2.没有办理网上预约的,按银行规定排队轮候。 3.网上预约提取的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广州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操作指南》链接如下:http://www.gzgjj.gov.cn/gzgjj/wsbs2/201512/af52d482b0794646a2209f63b4eb3bad.shtml 4.新开户或从未设置过住房公积金个人密码的职工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申请设置个人密码,办理网点如下: http://www.gzgjj.gov.cn/gzgjj/gjywcbyhwd/list.shtml 另: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正式上线刷脸登录和密码重置功能,缴存职工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以刷脸方式进行登录及密码重置,更快捷的查询及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 5.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经办网点办公时间:具体以各网点对外公布营业时间为准。 三、贷款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的决定》精神,根据《广州-清远对口帮扶总体工作方案》要求,经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三届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进一步放宽广清公积金帮扶贷款条件,现将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取消“清远市户籍或实际派驻清远市工作”、“ 在清远市没有住房”两个限制条件,其他贷款条件不变。 二、放宽后主要贷款条件如下: (一)在广州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二)符合清远市购房条件,在清远市购买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 (三)暂停发放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个人最高可贷款金额为3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可贷款金额为40万元(参照清远中心当期最高贷款额度标准); (五)符合广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他规定。 三、广清公积金帮扶贷款承办银行:清远市建设银行、清远市中国银行。 四、本通知自公告之日起正式实施。 ?????? 具体申请流程及承办网点具体可查阅《广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指南》第二十六条内容。链接如下:http://www.gzgjj.gov.cn/web/static/articles/catalog_2c9032504e77627c014e99d989ed02c0/2018-02-06/article_2c9032504b954c0c014dcc38d7ff2116/2c9032504b954c0c014dcc38d7ff2116.html 谢谢您的咨询。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