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答案
可以参考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回复:您好,根据2021年10月1日起实施的《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7号)规定,职工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用人单位已足额按月垫付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的,用人单位可按规定申领生育津贴。即:职工在2021年10月及以后分娩的,分娩的上月至产假结束的当月都在同一用人单位工作且正常参保,该用人单位可在职工分娩次日起3年内通过登录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的 展开
2022-03-08 14:5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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