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退休后继续缴费标准问题
深圳市于2022年11月28日下发了《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医保规〔2022〕3号),并规定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请问: 一. 2022年11月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于2022年12月首次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如需按一档医疗保险标准... 展开
其他答案
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复:您好,深圳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退休后续缴标准,是根据参保人何时办理的退休达龄业务开始起算,在十一月份及其之前办理的业务,即按旧政策标准待遇执行,缴费标准为参保人基本养老金或退休金的11.7%(含地补);在十二月份及其之后办理退休达龄业务的则按新政策标准待遇执行,缴费标准为本市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2%。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2023-02-23 14:4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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