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的确定问题(希望能直接正面解答,不要照搬条文)
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包含职工上一年度的年终奖金。问题如下: 1.统计员工上年度全年收入时按照“应发-病事假扣减-其他责任扣款”是否符合规则? 2.因年终奖发放时间滞后,在2022年3月发放的是2021年年终奖,2023年3月发放的是2022年年终奖,请问统计上... 展开
其他答案
这是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官网的回答:您好!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包含职工上一年度的年终奖金。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得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职工工资的构成按照《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进行认定,具体以统计部门公布的规定 展开
2023-07-03 14:4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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