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参考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回复:您好!异地缴存,在广州申请公积金贷款要求如下(适用于单位缴存职工)1.职工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异地贷款),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广州购买自住住房;(2)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结清;(3)符合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其他申请条件和广州市购买住房的有关规定。2. 展开
可以参考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回复:您好!异地缴存,在广州申请公积金贷款要求如下(适用于单位缴存职工)1.职工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异地贷款),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广州购买自住住房;(2)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结清;(3)符合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其他申请条件和广州市购买住房的有关规定。2.缴存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以下简称《异地贷款证明》)及缴存明细(广州户籍职工出具近一年缴存明细,非广州户籍职工出具近两年缴存明细)。广东省内缴存职工登录“广东公积金”微信小程序授权后无需出具,由公积金中心联网查询(如遇未能正常查询等特殊情况,则需职工提供);其他职工可通过以下任一途径出具:直接向缴存地公积金中心提出开具申请或向我中心提出开具申请,通过跨省通办方式办理。3.职工应在递交贷款申请的同时将《异地贷款证明》以及缴存明细提交给贷款受理网点。4.领取异地贷款回执。公积金贷款发放后,职工可持身份证件前往中心任一直属网点或原贷款受理网点领取回执;也可通过中心网站“公积金查询-个人业务-异地贷款证明回执打印(外市缴存)”或微信公众号“个人免登陆业务-异地贷款证明回执打印(外市缴存)”功能打印回执。通过信息共享获取数据的职工不需要领取回执,回执信息将通过共享平台反馈至缴存地公积金中心。5.注意事项:借款人中任一人为广州缴存职工的,使用广州缴存职工的公积金缴存账户偿还公积金贷款;若借款人全部在异地缴存的,则使用银行卡偿还公积金贷款。详情可查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指南》(普通公积金贷款)链接如下:http://gjj.gz.gov.cn/bsfw/qtfw/content/post_5748060.html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