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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商品房一年多了迟迟不正式交房,也不通知还贷,正常吗

13年12月,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付了30%的房款,购房合同上写2014年6月交房,可现在迟迟不交房,也不通知偿还房贷,这个正常吗,销售此房的公司是否合同违约
yxr6988|2015-05-06 10:4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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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虫冲浪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可以直接起诉开发商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2015-05-06 11:00
来自北京市

明月清风苑

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可以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2015-05-06 11:18
来自北京市

美好人生0808

不正常,建议尽快通过诉讼的方式解除合同赔偿损失。
2015-05-06 11:0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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