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有住房(已取得产权证):解困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住改房、单位福利房等 1、交易中心收件应提供的资料: ①产权证原件; ②《厦门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一式叁份及《厦门市房地产转让及权属登记申请表》; ③卖方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④卖方婚姻状况材料:已婚—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同意交易声明》; ⑤《同住成年人同意交易声明》及《公有住房及经济适用住房上市 展开
一、公有住房(已取得产权证):解困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住改房、单位福利房等 1、交易中心收件应提供的资料: ①产权证原件; ②《厦门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一式叁份及《厦门市房地产转让及权属登记申请表》; ③卖方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④卖方婚姻状况材料:已婚—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同意交易声明》; ⑤《同住成年人同意交易声明》及《公有住房及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具结保证书》; ⑥买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交易流程图:(略) 二、商品房(已取得产权证): 1、交易中心收件应提供的资料: ①产权证原件; ②《厦门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一式叁份及《厦门市房地产转让及权属登记申请表》; ③卖方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④卖方婚姻状况材料:已婚—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⑤《同意交易声明》; ⑥买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交易流程图: 参照公有住房流程图(如果卖方为港、澳、台或外籍人士,审核完毕须加一个月的公告期) 提醒:交易中双方的风险: 买方:签订正式买卖合同前应明确卖方所售房产是否为第一次出售公房或者是否为自住商品房,如果不是的话可能会有高额个人所得税或营业税产生,应落实清楚该费用的承担者。 卖方:须承担过户签字后买方不办按揭的风险。 ※为减少交易过程中的风险,可建议双方的所有手续由我公司代办。 三、楼花转让:预售商品房在竣工验收前允许进行 1、应提交的资料: ①双方签订的转让合同原件; ②《商品房购销合同》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2份; ③预购商品房的发票或收款收据; ④转让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填写《预购商品房购买(受让)申请表》、《预购商品 房购买(转让)申请表》; ⑤预售商品房未竣工验收证明(市质检局出具的); ⑥开发商出具的书面意见书; ⑦若申请商品房已办理了按揭手续,须办理注销按揭手续; ⑧登记机关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提醒:如果是楼花转按揭所有手续时间较长,约3-4个月。 四、退房:(已有办银行按揭的未办理产仅证的商品房) 1、应提交的资料: ①经登记备案的《商品房购销合同》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2份; ②预售商品房发票或收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③退房申请人与开发商签订的退房申请协议原件; ④开发商向交易中心申请退房的报告; ⑤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⑥开发商的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 ⑦单位申请退房的,须提供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公司章程,全民所有制企事业须有主 管部门的批文,三资企业股份制企业须有董事会决议,集体所有制企业须提供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⑧若申请商品房已办理了按揭手续,须办理注销按揭手续; ⑨登记机关认为应提交的文件。 五、银行按揭: (1)贷款对象: ①年龄在18-6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厦门有固定居住场所; ②符合以下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年龄在18-60周岁,在厦门有投资、就业行为,有本 市户口且在本市工作的委托代理人,并办理公证委托手续。 (2)贷款所需材料及流程:(在交易收件时就可先向银行申请) ①买卖双方需提供的材料(以下除注明外均为复印件,一式两份) 卖方:身份证、户口薄、婚姻状况证明、中行帐号; 买方:身份证、户口薄、婚姻状况证明、收入证明(原件)、评估报告(原件)2份、买卖合同(原件)1份、产权证原件、中行帐号;如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还须提供公积金缴交清单。 注:如买方为外地户口或者是单身的均需提供有稳定收入的厦门人做其担保。 ②流程图:(略) (3)公积金贷款: 条件:申请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收入来源;申请人夫妻一方或双方目前必须是按月足额连续交住房公积金达一年以上; 注:如买方夫妻有一方为外地户口或者是单身的均需提供有稳定收入的厦门人做其担保。 (4)贷款额度(表略) (5)银行贷款利率及万元贷款系数表(见附表) (6)过户+贷款=18天业务流程(仅限普通商业贷款) (7)申请银行贷款的费用 ①评估费:评估总价×4‰; ②保险费:贷款金额×保险费率×贷款年限; ③保险费:190元 六、二手房交易应缴交的税费(见附表) 七、二手房买卖中介代理费及协办手续费: (一)、中介代理费 收费项目 买方/承租方 卖方/出租方 中介代理费 1%(按成交总价计征) 1.5%(按成交总价计征) 租贷中介费 按成交月租金50%计征 按成交月租金50%计征 (二)、代办手续费内容项目 条件 收费标准1过户+贷款=18天 合作银行办理 代办费:400元/单2普通按揭贷款 合作银行办理 代办费:400元/单3公积金组合贷款 合作银行办理 代办费:400元/单4按转按业务 合作银行办理 代办费:800元/单5消费贷款 合作银行办理 代办费:400元/单6解抵押 代收客户房款办理解押手续 代办费:400元/单7协办过户 仅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代办费:200元/单 备注: 1、1-5项业务仅办理与我公司合作银行业务 2、办理1-3项业务时,协办过户费免收,仅收按揭代办费400元。 3、以上代办项目,两项及两项以上则按两项业务收费,共计800元。 4、1-3项业务“中原联合”成交已收取中介代理费则代办费免收。 5、本收费标准自2005年3月1日起执行,若有变动,以中原联合总部通知为准。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