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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求-房屋产权问题-再婚后产权房和继子女的继承关系

我妈妈在11年前再婚,继父是部队的高干,二人在婚后8年房改在干休所买了一处房子,由于继父的身体一直不好,妈妈一直细心照顾,继父有3个子女,因为在继父生前没有尽到儿女的义务,所以在一次病情严重后立遗嘱表明房子都归母亲所有。由于当时没有房产证,所以无法做遗嘱公证,立遗嘱的时候当时的干休所所张也在场做证明人。 如今继父已经去世了,... 展开
时尚网吧|2015-05-16 09:14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飞流光

遗嘱只要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就视为是真实有效的,你的情况是只要证明遗嘱是你继父本人书写即可。如果他的子女对遗嘱的真实性提出质疑,那么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是要由他的子女提出证据的。。。 遗嘱的效力是这样的:这份遗嘱部分有效,因为这是你母亲和继父的夫妻共有财产,本来就有你母亲一半,所以你继父的遗嘱中处理房子的二分之一的部分是合法有效的。 如果想办房产证,那就起诉要求分割遗产,就是让你母亲起诉你 展开
2015-05-16 09:2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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