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公积金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职工,持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个人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填写好的《**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到市公积金中心办理审批手续。审批同意后,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受委托银行指定的营业网点办理提取手续。 市公积金中心应当自受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准予提取的,申请人应携带经批准的《**市 展开
申请公积金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职工,持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个人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填写好的《**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到市公积金中心办理审批手续。审批同意后,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受委托银行指定的营业网点办理提取手续。 市公积金中心应当自受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准予提取的,申请人应携带经批准的《**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个人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于十日内到受委托银行指定的营业网点办理提取手续。十日期满未到受委托银行指定的营业网点办理提取手续的,已审批的《**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作废。 受委托银行指定的营业网点应当在受理当日办理支付手续。 不准提取的, 市公积金中心应当说明理由。 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职工因故无法亲自前往市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审批手续的,可委托经市公积金中心认可的单位管理人员办理,受委托办理提取审批手续的人员须提供单位证明、个人身份证明;也可委托他人办理,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