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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的中这种附加霸王条款,合法吗?

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因买受人自身原因(如资料不全,个人信用问题,贷款能力不足或者不符合贷款条件等 ”,致使出卖人不能按时约收齐购房款,买受人须在出卖人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一次性将购房款,支付出卖人。否则,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该商品房总价款的百分之十向买受人计收违约金。
扛炸弹的猪|2015-05-22 14:47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蓝梦可乐

建议委托律师协助处理
2015-05-22 15:23
来自北京市

水蓝色的心

你好,可以约定上述条款的,购房时要注意合同的审查。如需帮助可以来电与我联系。如对答复满意请采纳并评价
2015-05-22 15:07
来自北京市

harhhrerhe

这不能算是霸王条款,是有效的。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您!
2015-05-22 15:0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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