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
房屋买卖合同中有定金条款,又有违约方赔偿房屋交易价值10%的赔偿条款,签订合同以后,购房者在一次给付预付款时的收据中又有“收到购房预付款定金XX元”,请问(我是卖房者),如果我违约,我需承担的是这三个责任中的几个责任?谢谢
其他答案
《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六条 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
2015-05-22 18:1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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