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深圳市规划国土委获悉,深圳市将继续严格执行此前的限购令政策。 深圳“新限购令”仅针对外地户口在深圳买房出台新的限制条件,非深户购房时提供纳税证明的,必须符合最近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的条件,事后补缴纳税证明的非深户购房将无法办理过户等相关手续。 深圳市国土规划委房地产市场处人士透露,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时提供纳税缴纳证明的,必须符合最近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且不含补 展开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深圳市规划国土委获悉,深圳市将继续严格执行此前的限购令政策。 深圳“新限购令”仅针对外地户口在深圳买房出台新的限制条件,非深户购房时提供纳税证明的,必须符合最近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的条件,事后补缴纳税证明的非深户购房将无法办理过户等相关手续。 深圳市国土规划委房地产市场处人士透露,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时提供纳税缴纳证明的,必须符合最近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且不含补缴的条件;对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的,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是最近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养老保险并医疗保险;二是最近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养老保险并工伤保险;三是最近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医疗保险并工伤保险。 购房人在前往市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合同备案及过户等相关手续时,需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对此次出台的进一步明确针对非深户购房提交纳税证明的细则,该人士称,这是出于对一些中介公司帮助非户籍居民提供虚假纳税材料的考虑,一经发现将对造假者进行处理。 对不符合条件的,深圳市产权登记部门将不予以办理合同备案及过户等相关手续;对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等欺骗手段获得核准登记的,将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因此造成的法律责任由造假者自行承担。 2010年9月30日,深圳出台限购令政策,对深圳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两套住房;对能够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