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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房价暴涨 房主签约后反悔强行收房”这一事件?

【因房价暴涨百万 深圳卖家签约后反悔 撬门强行收房】卖家以总价350万元把一套房子出售,双方已签订买卖合同。然而,楼市新政后,该房子暴涨百万,卖家反悔了,于是率领众多亲属上门试图强行收房,撬门把买家的物品清出门外。卖家坦诚是违约了,但表示要违约到底直至收回房产。新闻链接Sina Visitor System
qq6qq|2015-07-10 12:52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青青草尖

果然在100w面前,谁也别满嘴仁义道德。----------首先,从新闻上看,他们合同里没有写明违约责任,所以只能按法定情形判。第二,虽然中间出了房产新政导致房价暴涨,但在订立合同的时候没有显失公平的情形,该合同从新闻中记载的事实来看没有可撤销的条件。----------至于法定情形嘛,以下是某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 展开
2015-07-10 13:45
来自北京市

比你有型

在深圳,撕逼大战是租房买房的必修课,屌丝很难跑掉。什么怎么看待,平常心看待。
2015-07-10 13:38
来自北京市

长江梦雨

1、若买方未过户,可起诉卖方办过户手续2、若买方未过户,卖方又卖给第三方并且第三方办理了过户,买方可起诉卖方违约赔偿损失,损失包括重新购买类似房屋须多支付的金额,多支付的金额大约等于房屋升值部分——当然这取决于法官是否认为这是一种应赔偿的直接、间接、信赖利益损失或预期利益损失(因政策原因而在金额上超过订立合同时可以预料到的、履行合同后可获得的利益)3、若买方已过户,卖方收不回来4、觉得这是一种炒作 展开
2015-07-10 13:28
来自北京市

chauwengsang

如果房子还没过户的话,原业主这样搞还有点用,估计返还双倍定金或者赔偿违约金的数额小于100万,再适当赔偿一下买方,然后再出售,还能多赚个几十万吧如果房子过户了,原业主就是刑事犯罪,房子不可能拿回来,还要被抓
2015-07-10 13:16
来自北京市

我不安你乱

泻药。物债两分,如果房子尚未过户登记,房子物权还没转移,仍在房东手上,他这样做的话虽然不道德,但只是负一个违约责任罢了。如果已经过户登记了,房款也给付了,房东再无任何理由干这事。,房东你过来,我保证不打死你。好吧,谈法律,私以为至少可以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如果已经过户了,房款付清,这单合同关系也就消亡了。房东还违约到底,违个锤子。拿个根本都不存在的债权去拼人家物权,又流氓又无知。
2015-07-10 13:0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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