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底市政府下发西安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其中第七条规定:对于在卧室具有合法稳定职业的的非本市户籍居民,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在我市行政区内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90平米)以上的商品住房(以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和二手住房(以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的,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后,即可在房屋所在地办理购房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 展开
上月底市政府下发西安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其中第七条规定:对于在卧室具有合法稳定职业的的非本市户籍居民,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在我市行政区内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90平米)以上的商品住房(以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和二手住房(以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的,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后,即可在房屋所在地办理购房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籍登记手续! 市政府文件已经下发,但是目前存在的问题就是暂时没有和公安部门协调具体细节,目前派出所给出回复是没有收到相关文件!建议再等等政府出台相关细则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