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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老伴是2000年3月拿结婚,2000年7月取得了房改房产权证。办理产权证时,是以丈夫和他亡妻工龄办的,产权证是再婚丈夫的名字。现在丈夫去世,丈夫有一儿一女。丈夫去世前留下遗嘱:“我有居住权,任何人不得赶我出家门“。我有继承权吗?我有什么权利?

kaijinwen|2015-10-01 12:40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hunter_mj

第一,你们二个有结婚 证嘛?如果有的话你是可以有居住权的。第二,安中国的名风就更有权居住了。
2015-10-01 12:5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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