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阳集体户口在城阳申请经济适用房条件: 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区内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2、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含); 4、申请家庭2009年人均年收入低于23383.2元(该标准为区统计局公布的2009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 展开
城阳集体户口在城阳申请经济适用房条件: 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区内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2、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含); 4、申请家庭2009年人均年收入低于23383.2元(该标准为区统计局公布的2009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无汽车,且在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复核当年1月1日(含)后办理过户的仍视同有车。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