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买了期房,合同写的是2014年9月30号交房,逾期超过60天,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到现在开发
您好!我买了期房,合同写的是2014年9月30号交房,逾期超过60天,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到现在开发商也没交房,我想退房,起诉书我这月27号交到法院,是在诉讼期吗?
其他答案
你好,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2015-11-19 09:4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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