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妈在很小的时候因为父母双亡,她被她父亲的亲弟弟,我的姥爷姥姥夫妻俩收养为养女,并在九岁的时候托人把我妈妈从河南老家带来南宁一起生活。我姥爷在我妈妈来南宁生活一年后因病离开,然后我妈妈就由我姥姥一直抚养!前年三月份我姥姥也因病离开,在离开之前她留下一份遗嘱,遗嘱上清楚的写明了她对她生前的一套房子做了清楚的分割。大概内容为;... 展开
我妈妈在很小的时候因为父母双亡,她被她父亲的亲弟弟,我的姥爷姥姥夫妻俩收养为养女,并在九岁的时候托人把我妈妈从河南老家带来南宁一起生活。我姥爷在我妈妈来南宁生活一年后因病离开,然后我妈妈就由我姥姥一直抚养!前年三月份我姥姥也因病离开,在离开之前她留下一份遗嘱,遗嘱上清楚的写明了她对她生前的一套房子做了清楚的分割。大概内容为;房子分三份,分别是我姨妈,我舅舅,我妈妈,各一份!但是我舅舅从我姥姥离开到今天都一直把我姥姥的房产证收着,没有分给过我姨妈和我妈妈一分钱。我姨妈因为家里条件优越,就口头说放弃不要那个遗产。可是我妈妈只因为报恩我姥姥,一直照顾她到离开,没有正规的收入,生活很困难,去年还被车子撞了,没有什么自理能力。就在前天,他打电话说就算我们告他也没有用,他已经买通了政府法院的人,不会分给我妈妈一分钱!我想咨询一下,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还有可能分得了遗嘱里面的钱吗?应该怎么做?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