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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合同上注明净得款,一切费用由买方承担,这种情况,个人所得税由谁承担?

房博士 你好.感谢你在百忙中给予帮助.本人最近有点烦恼.刚卖了一个房子.当初合同上注明净得款是***元,一切费用由买方承担,现在对方要我们出个人所得税.请问这种情况,个人所得税应该由谁承担?如果他们因此拖着不付款,我们怎么办??由于我们不懂这方面的知识.只好来麻烦你们了.感谢并期待你的答复.
cat_y|2010-12-06 05:02

其他答案

姜友冬

您好,这个问题我建议您向律师咨询,如果事前有相关协议的话,应该可以要求对方来支付。
2010-12-06 07:1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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