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婚男女的房产分割
男方香港人,女方上海人,于去年在上海购置房产一套,由男方全额付款,产证是两个人的名字,如今产生矛盾,欲分割房产。男方可以提供打入女方账户的转账证明,请问,这类问题房产通常会如何分配?男方是否有权全额追回房款? 补充:2,男方至少可以追回多少房款?3,与双方分手原因或者哪方提出卖房要求有没有关系?
其他答案
未登记结婚共有房产的情况,可以根据出资情况、贡献大小依法分割,与谁先提出无关。可以委托律师提供专业帮助,以维护最大权益。
2010-12-13 03:5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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