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买房>交易过户>签约认购> 问题详情

关于未婚男女的房产分割

男方香港人,女方上海人,于去年在上海购置房产一套,由男方全额付款,产证是两个人的名字,如今产生矛盾,欲分割房产。男方可以提供打入女方账户的转账证明,请问,这类问题房产通常会如何分配?男方是否有权全额追回房款? 补充:2,男方至少可以追回多少房款?3,与双方分手原因或者哪方提出卖房要求有没有关系?
XR1972|2010-12-12 23:31

其他答案

hanlanzhen

未登记结婚共有房产的情况,可以根据出资情况、贡献大小依法分割,与谁先提出无关。可以委托律师提供专业帮助,以维护最大权益。
2010-12-13 03:58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