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们好,我于2006年买了一套房子,当时没有去公证处公证,由于种种原因没有过户,只是签订了一份购房协议,大致内容如下:售房协议 甲:售房方:张**(指印) 乙:购房方:王**(指印) 以下称甲乙方: 房屋位置于***家属区**房 1.甲方愿以*****的房价出售 2.乙方愿以*****的房价购买 3.甲方移交房产证一份(房... 展开
律师们好,我于2006年买了一套房子,当时没有去公证处公证,由于种种原因没有过户,只是签订了一份购房协议,大致内容如下:售房协议 甲:售房方:张**(指印) 乙:购房方:王**(指印) 以下称甲乙方: 房屋位置于***家属区**房 1.甲方愿以*****的房价出售 2.乙方愿以*****的房价购买 3.甲方移交房产证一份(房屋所有权)、房产契约一份。 4.乙方需要办理产权移交时,甲方应积极协助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5.此协议双方均无异议,双方签字后生效 6.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张**(指印) 女儿周**(指印)代签 乙方:王**(指印) 中证人:谢**(私章) 2006年7月3号 如今我想过户,需要到公证处公证,张某称卖房时两个儿子不在场,卖房款没有分给儿子,故他的儿子不愿意出面在公证处签字,所以导致房屋不能正常过户,(张某早年丧偶,她老伴是03年去世的,房产证名字是张某)。 我与他多次协商无果,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我想知道,此份协议是否占据法律效应,如果打官司,我能起诉他哪些过错,胜诉的几率有多大,会有什么后果,会不会到后来连房子也没了? 最近很是伤神,希望律师们解忧为盼,谢谢! 江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