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品房交房是否达到入住标准的问题
我是2007年10月购买的期房,合同约定08年9月底入住,但是由于工程没有完工,所以延期到09年4月中旬,这期间每天按照购房款的十万分之一赔偿违约金。随着入住时间的接近,工地还是迟迟没有动工,由于合同上有另外的约定,延期超过200天,可以申请退房。我现在想问问,房子的入住标准怎么衡量,是按照购房合同上面的内容来定,还是要看有... 展开
其他答案
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取得商品房交付使用许可证为入住的标准;超过200天,应书面通知开发商解除预售合同.自书面通知到达开发商时,原合同解除,开发商应返还购房款
2010-12-23 00:1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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