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十月份吃国珍的松花粉为了去脸上的斑,当初吃时对方是保我三个月下去
我去年十月份吃国珍的松花粉为了去脸上的斑,当初吃时对方是保我三个月下去的,不去下全额退款,可三个月吃完斑重了多了,她说这是好现象是在排毒,得表出来然后才能下去,说我还得继续吃,不同意退钱,那时我为了斑能下去就继续吃了,可吃了七个多月没有下去而且比以前还多,我还做了她所说的细胞矫正,断食十八天免疫力低得了头癣,看病都花四千多了...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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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2016-06-19 15:3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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