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契税补贴时间
房博士您好!我在网上搜到“购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规定了可获得购房补贴的时间节点,即在2008年10月1日至2009年9月30日期间购买普通住房的,购房人可获得住房补贴,新房以合同备案日期为准。为什么您这上面说是09年1月1日购房开始享受呢?请问我在去年11月份签的预售合同,合同上是今年1月登记机关备案,享受补贴吗?
其他答案
您好,按照南京08年9月出台的“地产新政20条”,只要是2008年10月1日以后2009年12月31日之前购房,90㎡以下的房屋都可以享受零契税的优惠,您所说的情况是可以享受零契税的,因此您的房屋是缴纳1%的契税,办好房产证之后再退还1%的购房补贴。国家在南京出台零契税政策后出台了类似规定,执行时间为2009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因此,才有您看到的表达。
2011-01-03 10:0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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