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持人暂未获悉该方面的相关信息,待本网购房指南小组了解后48小时给您回复,请您在下面的48小时回复栏目中进行查询,感谢关注!2010年10月26日追踪回复如下:据我们购房指南小组了解你您无法再享受福利分房。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及合同约定回购。第三十二条 已参加福利分房的家庭在退回所分房屋前不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展开
本持人暂未获悉该方面的相关信息,待本网购房指南小组了解后48小时给您回复,请您在下面的48小时回复栏目中进行查询,感谢关注!2010年10月26日追踪回复如下:据我们购房指南小组了解你您无法再享受福利分房。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及合同约定回购。第三十二条 已参加福利分房的家庭在退回所分房屋前不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第三十九条 已参加福利分房、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人员,不得再次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按照这个规定,如果您已经购买经济适用房,再次购买商品房的,原经济适用房将会被收回。感谢关注!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