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懂法律(离婚)的帮忙看一下
离婚的公告送达第一次开庭,她本人没有到,只是一般委托的律师在场,因为我和她一直感情不好,她怀孕2个月的时候自愿离家出走,孩子正常出生,但是开庭的时候女方律师说女方说孩子在7个月的时候已经流产了。我出示了孩子出生证明及户口等相关证据,现在开庭已经过了一个星期 法院那边没有动静,而她的律师和我说她在法院签字就可以离婚,但是她去签... 展开
其他答案
1、婚期无子女和一胎证肯定有冲突。医院出生证明只是在医院生产子女的证据。2、你所要签的那份协议违背法律规定,是无效的。3、女方在怀孕和哺乳期,男方一般不能提出离婚,女方同意可能协议离婚。从你所述证据来看,法院可能要判决不准离婚。
2011-01-04 05:3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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