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房屋价值补偿”而言,可以分为以下三项补偿:第一、房屋主体补偿。即被征收房屋的主体部分,一般为正房,偏房不属于主体部分。第二、房屋附属物补偿。即该部分建筑或者设施因附属于被征收房屋,而得到的补偿。房屋附属物是指由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在使用房屋过程中为提高房屋使用效能而改造或增加建设的,不能分割使用或者分割使用会降低使用效能的建筑或设施等财产。应当注意的是,房屋结构以及其本身所含有的门、窗、 展开
对于“房屋价值补偿”而言,可以分为以下三项补偿:第一、房屋主体补偿。即被征收房屋的主体部分,一般为正房,偏房不属于主体部分。第二、房屋附属物补偿。即该部分建筑或者设施因附属于被征收房屋,而得到的补偿。房屋附属物是指由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在使用房屋过程中为提高房屋使用效能而改造或增加建设的,不能分割使用或者分割使用会降低使用效能的建筑或设施等财产。应当注意的是,房屋结构以及其本身所含有的门、窗、水电设施部不属于房屋附属物,而是属于房屋主体价值评估范围。第三、院落及空地补偿。在征收房屋时,往往会对房屋所在地周边的院落和空地的土地使用权造成影响。因此,房屋价值补偿中,理应包括对院落和空地的补偿。具体的补偿标准,还需要根据当地政府公布的安置补偿方案确定补偿标准,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来电具体咨询,便于为你提供进一步分析和解答。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