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欠银行300万贷款难以归还,银行急于追回贷款,双方遂商量由我公司用项目贷款,主要用于a还贷。我公司未参与商量且不同意贷款,认为风险太大。a与银行提出由a任法人代表的b公司提供抵押物抵押,迫于银行压力,我公司与银行签订项目贷款500万,b公司提供抵押物抵押担保。贷款下来当日,我公司就转300万到a账上,a当日用于还贷。a和b... 展开
a欠银行300万贷款难以归还,银行急于追回贷款,双方遂商量由我公司用项目贷款,主要用于a还贷。我公司未参与商量且不同意贷款,认为风险太大。a与银行提出由a任法人代表的b公司提供抵押物抵押,迫于银行压力,我公司与银行签订项目贷款500万,b公司提供抵押物抵押担保。贷款下来当日,我公司就转300万到a账上,a当日用于还贷。a和b公司写了借条给我公司,说明承贷承还。现a逃跑,我公司遭银行起诉。1、项目是由财政担保,企业不需要提供任何抵押物及担保的,借款合同上也有借款为担保,担保方式为保证字样。本次贷款,又被有意设定了抵押物抵押,银行是否违规2、a与银行的商量是否可定位恶意串通、欺诈、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是哪一种。3、由第一点是否可以直接推定第二点。4、真正借款发生在2014年,2015年到期后办理借新还旧,两次都签订了借款合同,现银行以2015年合同起诉,我公司该如何说明。 盼回复,万分感谢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