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不是被骗了
我在2003年1月28日贷款买了一处经济适用房,到现在了,我手上没有任何证明这房子是属于我的书面的东西,有一本购房合同还是复印件,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每年单位在办理供暖费的时候总是要正式的合同,我向银行要过,银行不给,开发商说是给银行了。去年我给北京是住房贷款担保中心打电话问过,他们说我的房产证下来了,是07.1.22日下来... 展开
其他答案
你的购房合同正本在办理贷款时是应当交给银行的。你有这“北京市住房担保中的保证合同一本,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抵押(反担保)合同一本,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借款合同二本。银行开的购房发票”就足以证明这房子是你的了。但这房子显然是抵押贷款购置的,该房子是贷款抵押物,在没有清偿银行的贷款前,房产证是不能给你的。
2011-01-06 06:1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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