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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姐姐离婚后在2002年与一离异男士在一起同居,第二年男方生病,我姐姐

我姐姐离婚后在2002年与一离异男士在一起同居,第二年男方生病,我姐姐尽心伺候和照顾,但没有治愈,于婚后2004年10月26去世。结婚证登记日期是2004年8月4日。男方去世前自愿想把婚前的一套楼房(房产属于男方自己)留给我姐,并手写了遗嘱,上面说明将房子继承给我姐。男方当时有一上高中的女儿,女儿由前妻扶养。 目前我姐生病,... 展开
陈慧钰|2016-08-20 11:36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小島妹兒

你好,需要通过法院起诉要求继承该房产。
2016-08-20 12:13
来自北京市

ddk123456789

遗嘱是有效的,可以起诉确权,然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办理过户手续。依你所述,房子是能属于你姐姐一个人。
2016-08-20 12:03
来自北京市

nuvoland

手写遗嘱是否有见证人,可以向法院申请确认其效力。即使无效也可以按继承进行
2016-08-20 11:5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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