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下我的个人情况,不知道是否具备起诉的条件。大概内容是:我在上海工作过年,是外地人,去年上半年通过网上认识了位了上海女孩,不过她是离异有孩子的。一开始我们相处的还不错的,也是她母亲建议她与我交往的。所以我们在去年10月份一起买了套二手房,由于我们都不具备买房条件和资格,所以她让她父亲(还未退休)通过贷款,我付大部... 展开
你好,我想咨询下我的个人情况,不知道是否具备起诉的条件。大概内容是:我在上海工作过年,是外地人,去年上半年通过网上认识了位了上海女孩,不过她是离异有孩子的。一开始我们相处的还不错的,也是她母亲建议她与我交往的。所以我们在去年10月份一起买了套二手房,由于我们都不具备买房条件和资格,所以她让她父亲(还未退休)通过贷款,我付大部分首付款,其余她们付,房产名是她父亲的。开始我与她和她母亲都交流过多次,她们也同意我说的,就是,如果我们最后没能走到一起,那这房子就是我们一起共同投资的,以后卖掉后按房款比例把前给我。但是到了今年4月份,我们因为孩子的事情,有了一次矛盾,她因此就提出各种理由和我分手,但是一口否认我们当初达成的一致意见,,就是共同投资买房,非说出是借我的钱。。。。。我为了防止她们拖着我的钱不给,同时也是想通过这个给她点压力,让她放弃和我分手的想法,所以,让她和我签了份还我本钱的协议。但是,之前她和她母亲都多次答应我,说是会把利息一同还给我的,包括我买许多东西也全部还给我。但是,没有想到,她们只是给了我投资的本钱,利息也不给我,我买的东西也是在我的已在努力下才给了我一部分。事后我越想感觉越是被她们一家人给骗了,所以,我想咨询下,是否可以通过起诉来要回我应该的呢部分钱物?谢谢!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