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答案
物权法明确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其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这里的“首先”不同于“优先”。后者是指在同等的条件下,业主优先获得;“首先”则不区分条件,更有助于保障业主利益。这实际上是对小区车位车库的出售或出租加以了必要的限制。尽管法律允许小区车位车库可以成为交易的客体 展开
2016-09-22 17:1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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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双方购房时的具体约定,看你的公摊面积里是否包含小区地下车库。《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该条款确立了关于小区车库归属的一个原则,即车位车库必须根据约定来确定归属。也就是说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相应权属,就默认业主以同意权属归开发商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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