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95年我把宅院卖给我二哥,我们当时身份为同一个集体农户。土地使用证同时给了我二哥。2,1996年,我二哥办理了农转非小城镇户口。可是签发新户口本上的户籍住址却是派出所随意编写的一个虚有的住址叫做“某镇某街村街外巷×××号”,事实上根本不存在。3,2002年我二哥担心原来签的字据太过于简单(就一张信纸),于是找来村委会... 展开
1,1995年我把宅院卖给我二哥,我们当时身份为同一个集体农户。土地使用证同时给了我二哥。2,1996年,我二哥办理了农转非小城镇户口。可是签发新户口本上的户籍住址却是派出所随意编写的一个虚有的住址叫做“某镇某街村街外巷×××号”,事实上根本不存在。3,2002年我二哥担心原来签的字据太过于简单(就一张信纸),于是找来村委会两位负责人,于某和李某等相关人员十余人一起,又和我们重新签了一份房屋买卖草契,相关责任人均签字按了手印,并加盖村委会公章。当时,为保证该房屋买卖再无纠纷,我爱人亲自手写了一份《保证书》,承诺日后绝不会因此事与我二哥闹任何矛盾。此后,我二哥又加盖了镇政府土地科的公章,且缴纳了房屋买卖契税。4,因房屋买卖没有过户,所以我一是打算再要回房子,二是,如果不能要回来,将来拆迁我也要把户口全部迁回这是房子上来。所以,我做了下面这一步:2011年从我二哥那里要走来宅基地红本,然后把我们全家5口人的户口全迁回到这所宅基地上来,事后也归还了宅基地红本。以上是房屋买卖到现在为止的一些主要的事。请问律师,现在我的侄子要起诉我证明房子是他们的,并要确权,我有什么办法反诉?哪方更有把握胜诉?谢谢!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