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了一间商务办公房,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其实是一家的两个台头。这个开发商在我们的商务房这里有好多的房子,有商铺、超市等。但是商务房是其中的一幢楼,大约80户左右。刚买房的时候他们要我将全年的物业交清再付房,我已交到08年底,今年12月他们又来问我收物业,09年一整年的,我对他们说,我必须要看到我今年这一块的物业金费支出情况并且... 展开
我买了一间商务办公房,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其实是一家的两个台头。这个开发商在我们的商务房这里有好多的房子,有商铺、超市等。但是商务房是其中的一幢楼,大约80户左右。刚买房的时候他们要我将全年的物业交清再付房,我已交到08年底,今年12月他们又来问我收物业,09年一整年的,我对他们说,我必须要看到我今年这一块的物业金费支出情况并且和我签定物管协议后才能付款,可是他们不同意,认为整个他们在这一块的房子是一体的,他们占大份,所以他们说了算,如果我不交物业费的话,他们就不让我充电费(我们是物业代理充电费的)。我调查了一下商务楼的80间的业主,都同意成立单独的就这一幢的业主委员会,然后由业主委员会和他们定立物管协议。不知道这样在法律上可不可行(这幢房子是由我们80户购买下来的),如果他们在我没交物管费前不允许我充电费我该怎样和他们交涉?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