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和赡养
父母亲有一套房,94售后公房,当时以父亲名义买下,产证上是父亲名字,现父亲过世,母亲身体不佳,需照顾,子女轮流照顾商量不成,现要将这套房子的产权归一子女所有,该子女负责照顾母亲的日常起居直至到终老,我的问题是:如该子女一旦有困难不能再照顾母亲,那这房子的产权如何办?法律上有何方法可解决?望提供帮助,谢谢!
其他答案
您讲的是附条件的遗赠抚养协议,唯一的办法是暂时不要将该房产过户,当所附条件成就时再过户。当然,母亲和所有的子女均需事先在该协议上签字确认。
2011-01-28 00:2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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