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南京细则尚未出台。 首套房纯公积金贷款未结清,二套房只能用商贷,首付3成,基准利率。 如果第一套房人均住房面积<南京人均住房面积或一家三口≤100㎡,可以用公积金贷款,首付 展开
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南京细则尚未出台。 首套房纯公积金贷款未结清,二套房只能用商贷,首付3成,基准利率。 如果第一套房人均住房面积<南京人均住房面积或一家三口≤100㎡,可以用公积金贷款,首付3成,利率1.1倍。如果面积不符合,则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购房提取公积金问题: 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其本人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得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含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必须同时满足“买第三套房及以上”和“已经提过两次”这两个条件,才不能提取公积金。注:省级公积金认贷不认房,只要公积金使用次数不超过两次,仍然可以提取公积金。 购房提取次数不含住房公积金转账还贷。 异地购房:在南京无房,异地购房时可提取公积金。在南京有房,在异地购房,购房所在地不是本人(配偶)工作地或户籍地的,不能提取公积金。 同一套住房在一年内只能提取一次公积金。申请提取时,账户至少应当保留人民币1元。提取总额不能超过实际购房支出。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