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答案
房屋买卖公证属于涉及不动产转让的公证事务,根据 (公证程序规则 (试行》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即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 应提交的证件、材料: 申办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代办的,代理人应提交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2·卖方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复印件;3·出卖共有的房屋,卖方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卖的书面意见;展开
2011-03-16 04:4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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