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申请的限价商品房,经社区和房管局审批通过后,社区通知每户先交五万元的保障金,选房前,房源详细信息都是保密的,分房是以抓阄的方式,一锤定音,购房者没有任何选择权利,抓到房号后,第二天就可以在房管局查到详细的信息,在这之前,到房管局是问不到任何信息。我抓到的是一室两厅,可是我家三口人,孩子已经14岁了,本来想买个两室的房子,... 展开
今年申请的限价商品房,经社区和房管局审批通过后,社区通知每户先交五万元的保障金,选房前,房源详细信息都是保密的,分房是以抓阄的方式,一锤定音,购房者没有任何选择权利,抓到房号后,第二天就可以在房管局查到详细的信息,在这之前,到房管局是问不到任何信息。我抓到的是一室两厅,可是我家三口人,孩子已经14岁了,本来想买个两室的房子,出现这种情况,我们可以要求退房退保障金吗?当初交钱是在建行交的,票据上款项来源一项写的是房款。因为这种分房方式,许多人对抓到的房子都不是很满意,有人想退房,听说不能退,说交的钱不退,过完年后就要签购房合同。我觉得这种分房方式带有很大的欺骗性和不合理性不知现在能要求退房退款吗?还有一个问题,保障性住房可以修成一居室的吗?房子面积是74平米。急盼回复,谢谢!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