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的买卖,无论中介代理机构、律师事务所、保险机构还是公证处都不是必经手续。中介代理机构只是起到一个提供房源并协助过户的作用,其本身从来就不是什么必须的机构。现实中相当部分的二手房交易都没有通过中介机构。另外,律师事务所、保险机构、公证处等,只是给房产交易加上几道保险,没有任何法律法规规定这些手续是必须的,现实中绝大多数房产交易也都不会办理这些手续。作为我本人,倒非常希望所有二手房交易都能通过律 展开
二手房的买卖,无论中介代理机构、律师事务所、保险机构还是公证处都不是必经手续。中介代理机构只是起到一个提供房源并协助过户的作用,其本身从来就不是什么必须的机构。现实中相当部分的二手房交易都没有通过中介机构。另外,律师事务所、保险机构、公证处等,只是给房产交易加上几道保险,没有任何法律法规规定这些手续是必须的,现实中绝大多数房产交易也都不会办理这些手续。作为我本人,倒非常希望所有二手房交易都能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这样我就又多了很大一块业务来源了,呵呵。至于你说的在银行办理的公证,那是贷款人与银行就相关借贷关系发生的公证,与房屋买卖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因为,相当部分的二手房交易并不需要贷款,当然就不会发生公证这一环节了。另外,房管处、国土局等政府机构的普遍做法是,二手房交易的双方当事人都必须亲自到场办理过户手续,由相关机构工作人员当面核查身份证件,并将印制好的格式合同交由双方重新填写内容,并监督当事人当场签名盖手印。而且,法律界无论理论还是实务都是否定立法强制公证的做法的,强制公证徒增民众负担,是一个典型的恶法。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