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出售纠纷(来自北京永泰园小区)
老人生前居住在清河永泰园,这是单位宿舍房,独居,38平。老人有三儿一女。大儿子在外地。老人去世后,大儿子和三儿子因老人留下的这处公房产生争议。2009年因单位房屋改制,在没有时间等待的情况下,子女四人通过协商达成4人共有,并签定协议,房产证落到二儿子名子。老人留下的这处房屋三儿子一直居住着,长达十几年。现在老大,老二及小女儿...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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