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通知,要求从2006年8月1日起开始强征二手房个税,税率高达房屋差价的20%;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目前我市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征收的个人所得税主要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是核定征收,即房屋所有方不能提供房产原价值证明或者合理费用凭证的,按照房产实际成交价格的1%收取;另外一种是计算征收,即房屋所有方可以提供房产原价值凭证的,按照差价(实际成交价格-原购买价格-合理费用)×20%收 展开
2006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通知,要求从2006年8月1日起开始强征二手房个税,税率高达房屋差价的20%;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目前我市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征收的个人所得税主要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是核定征收,即房屋所有方不能提供房产原价值证明或者合理费用凭证的,按照房产实际成交价格的1%收取;另外一种是计算征收,即房屋所有方可以提供房产原价值凭证的,按照差价(实际成交价格-原购买价格-合理费用)×20%收取。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