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赠予
律师先生:请问我姐夫97年生意上欠些外债,现在我几姐妹出资购房赠予给我姐,用姐姐名字登记月供.请问今后法院会对姐姐有干涉,需要公证协议吗?应怎样应对呢? 谢谢!
其他答案
你姐姐有义务对其丈夫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的,凡是登记在你姐姐姐夫名下的财产,均可以作为还债财产,对你姐姐的财产进行公证没有意义。在你姐夫的债务没有还清之前,你姐姐的财产是没有保障的。不要以她的名义登记房产了。
2011-05-22 09:3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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