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拆迁房不赔偿营业损失我该咋办
本人是青岛市黄岛开发区薛家岛四村村民,在临村(烟台前村)租一别墅(住宅房)经营旅馆,房期于2011年到 期,2007年三月开始动迁,村委会只统计本村人的营业执照,口头承诺对营业房每平米80元补贴,对外村在此村租房的人什么都不补贴,我该怎么办? 请问有没有这方面的法律法规,我该怎么做, 请帮帮我吧. 谢谢.
其他答案
你好!房屋动迁是对房产所有人进行补偿的,租房户所受到的损失应该有房产所有人对其做出补偿!所以,你应该去找出租房子给你的房东交涉!
2007-05-14 15:03
来自北京市
评论(0)赞(0)点赞赞(0)举报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