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延迟交房可否退房
我买了一套房子合同上签的是2015年2月28日交房,但是现在已经超了交房期限,房子至今还未完工,但是合同上签的是延期交房180天内开发商支付万分之一0.5的违约金,超过180天按照第二条追究开发商责任开发商支付房款的万分之二赔偿违约金,而不是第一条我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我想问问我能不能解除合同退房
其他答案
您好,截止现在延期交房时间不足180天,按照约定您只能主张房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要主张退房除非存在以下情形: (一)购房合同无效。 1、开发商无权处分该房产。主要有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房屋为共有财产而未经其他共有权人书面同意的,该房屋权属有争议,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权利等情形。 2、开发商存在欺诈情形。购房者对开发商存在欺诈故意与欺诈事实举证较困难,所以应尽量 展开
2017-04-08 14:4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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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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