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于2015年12月10日购房,按合同上交房日期是2016年6月30如,但是开发商未能日期交房,实际交房日期是2017年3月31日。2.现在房子出现质量问题。房顶异常突出,平面于四角平衡相差至少超出5厘米,屋面钢筋暴露,存在严重的结构安全隐患,经过多次交涉,虽然部分以用水泥覆盖,但严重影响了房屋的使用年限,钢筋直接于屋面... 展开
1.我于2015年12月10日购房,按合同上交房日期是2016年6月30如,但是开发商未能日期交房,实际交房日期是2017年3月31日。2.现在房子出现质量问题。房顶异常突出,平面于四角平衡相差至少超出5厘米,屋面钢筋暴露,存在严重的结构安全隐患,经过多次交涉,虽然部分以用水泥覆盖,但严重影响了房屋的使用年限,钢筋直接于屋面和严重的开裂不是用水泥覆盖就能粘补的没这对今后屋面掺水留下了巨大的隐患。3.多次协商退房,开发商都不能合同上的履行,我是向银行贷款购买的房子 合同上有(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以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付给利息) 这一条合约他们严重的违约,我提出要求的时间是2017年4月10日。第二就是他们为能按利率付给利息给我 。我要怎么样才能让法院 受理我的起诉呢? 收起